来源:互联网阅读次数:733时间:2014-11-21 10:59:14
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科学、有效的监督运行机制,调动法定代表人履行职责的积极性,依据《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》和《阳江市旅游协会章程》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任期内至少每两年在会员大会上述职一次。
第三条 法定代表人述职的主要内容:
(一)着重阐述个人履行职责以及完成工作计划(目标)的情况。
(二)带领理事会执行本会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的情况。
(三)工作思路及在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和效果。
(四)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教训,以及任期内的工作打算。
第四条 法定代表人的述职报告要形成书面材料,内容详实,注重实事求是。
第五条 法定代表人每次的述职报告要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,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指导单位备案。
第六条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,由理事会解释。
阳江市旅游协会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.
地址:阳江市东风二路东岳公园内长江国际酒店附楼办公大楼一楼 邮编:529500 协会QQ:2944547963
传真号码:0662-3511888 0662-3366778 办公电话:0662-3160778 0662-3333268
邮箱:qyj2188222@163.com 2944547963@qq.com
技术支持:阳江微生活科技 粤ICP备2024206914号